要了解电价政策,有必要先对其历史进行简要回顾,自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的电价政策可以大致划分为五个阶段,体现了不同时期下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力的诉求,其中许多政策现在看还具有极强指导意义。
第一阶段:破冰时期(1978~1985年)
1、1980年7月1日起,对新增电解铝、电石产品的工厂和车间用电取消优惠电价;2、进一步提高东北地区电价,与华北一致;3、颁布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》,提高奖惩幅度,扩大实行范围;4、试行峰谷分时和丰枯季节电价。
第二阶段:探索时期(1985~1996年)
1、1993年,国家对指令性电价和指导性电价进行并轨,实行新的目录电价;2、允许新建电力项目按还本付息需要核定成本;3、实行“燃运加价”政策,首次建立煤电联动机制;4、出台“二分钱”电力建设基金政策,作为地方电力建设的资金来源。
第三阶段:规范时期(1995~2002年)
1、启动“两改一同价”政策,大幅降低农村电价水平;2、以“经营期电价”取代“还本付息电价”;3、取消电价外加价,规范电价管理。
第四阶段:改革时期(2002~2013年)
1、2004年,出台煤电价格联动政策,原则上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。若周期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%,相应调整电价;如变化幅度不到5%,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;2、2008年,将非居民照明电价、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电价、商业电价归并为一般工商业电价。2013年,明确用5年时间,逐步将销售电价归并为居民生活用电、农业生产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类。
第五阶段:新改革时期(2014年至今)
1、单独核定输配电价,包括准许收入、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三部分;2、销售电价,由现行的居民生活用电、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,逐步过渡至用户和发电企业协商上网电价+输配电价的方式;3、上网电价由标杆电价逐步向市场化过渡,由用户与发电企业协商确定。